2021年2月11日 星期四

每逢新年多廢話

生於華人之家,自小受華人傳統熏陶,就算日後思想如何改變,我也不可能完全脫離這些傳統的影響。

我對華人傳統那是諸多批判。當一個人習慣了用批判的目光審視世界,就很難再回到過去那種把光影當真實的時候了。

然而,批判不代表完全消除,而是把不合理之處改掉。這本來是個很簡單的道理,之所以需要特別聲明,那是因為世人習慣了黨同伐異的思路,以為批評就一定是敵人,贊同就一定是同道,但現實世界卻遠比這種二元論複雜。

自我上大學,參與辯論活動以後,我漸漸對往時理所當然的新年傳統產生質疑,甚至厭惡。農曆新年對生長於華人文化的我而言,肯定是個特別的日子,但正因如此,我更不能容忍這樣的日子
是庸俗可厭的。

今年新年相當特別,疫情之下多了很多限制,過年不能像往年一樣。這當然令人感到遺憾,但也意味著我有更多的時間去做該做的事情,而不必跟隨家人忙碌於滿足各種傳統需要。

我選擇思考和寫作。以下將列2條我認為最可厭的新年傳統。

1. 放煙花爆竹。

之所以可厭,是因為噪音擾人,特別是在夜晚和大清早放的人。我們生活在一個多元族群的國家,我們也許因為歡慶而徹夜不眠,也許因為習俗而早起祭拜,但許多友族同胞卻不是這樣。對他們而言,那是一年之中難得的幾天假期,是休息的好時機,擾人好夢,不可取。

這傳統除了燒錢以外,沒任何意義,要么體現出鋪張浪費,要么體現出自私,到底為什麼要延續下去呢?

華人新年總喜歡熱鬧,但為什麼一定是這樣呢?除了熱鬧,新年有沒有更好的價值可以體現?比如,在沉靜中反思過去一年的作為,體現的是人的謙卑和自省的態度;比如,拿出一本書來閱讀,如果真要熱鬧,就一起朗讀,體現的是對知識的崇敬,對文化的愛惜,這樣豈不比放煙花爆竹更好?

2. 失控的吉利。

這傳統的直接效應是製造出一系列的迷信,也限制了人們對新年更多的想像。姑且舉兩個例子:

第一,認為不能拿書出來,免得一整年都輸,至少,新年賭博輸錢。這是沒有任何根據的。運氣這種東西虛無縹緲,沒人能把握,就憑你限制自己或別人說什麼特定的話就能左右,那些嚴格遵守這套迷信的人早就發達了。

就算真的對賭運有影響,又怎樣?這樣只不過是把新年等同於得到橫財的時機,並以貶低閱讀和知識為代價。尊崇錢財而貶低知識,不可取。

至於其他的詞彙如死、爛、破、跌等,不一一例舉,都同樣是說不吉利的話就會有霉運的迷信。

第二,箝制了新年歌和其新年藝術的創作,令新年藝術僵化和模板化。

新年歌年年推出,卻年年都一樣,已經可以輕易歸納出模式:當年的動物及其諧音、發財、健康、恭喜、歡樂、幸福等。音樂大多是鑼鼓爆竹聲,色調多是鮮紅、殷紅、桃紅、粉紅等。

這裡當然有部分原因是製作方偷懶和沒有才華,但很多時候,也是因為吉利思想普遍存在於受眾。製作方最保險的方式,就是不斷延續著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創作模板。

事實上,如果我們能跳脫這種思維框架,新年藝術是有很多可能的。比如在新年時,聽一首思念去世的老人家的歌;比如,聽一首能夠對比我們新年的歡樂和他者的不幸的歌。這類創作讓我們在歡樂之餘有更多的反思和體悟,比起不斷以吉利來自我催眠,好了不只百倍。

狂歡和例外

這一條比較像是上述兩條的更深層心理。節慶,其本質就是把某一天區別於其他時候,新年也不例外。

要區別於其他時候,除了宣稱該日子為特別,還需要有相應的行為模式,或現代人稱之為儀式感。華人新年用以區別的方式,是一種狂歡的態度。在這種氛圍的驅使下,人們作出很多平日不太會做的事情。比如酗酒,比如在組屋裡放鞭爆,嚇壞其他住戶。

這些平日原本視為不妥的行為,在狂歡的氛圍下得到了認可(會說一年一次不要緊之類的話),甚至,反對和批評的聲音全都被當作挑釁與攻擊。

然而,有些事情錯就是錯,對別人造成干擾和麻煩不會因為這是某一個節日而有所緩和。我們也應該了解,狂歡不是唯一,更不是最好的慶祝方式,我們的儀式感可以有更多元豐富的模式,和更有人文氣息的內涵。

以上都是我個人的看法,人們大可不必理會我這癡人囈語,但如果你被我提出的看法說服,那就應該改變。不論我說了什麼,既有的新年傳統在可見的未來還是會延續下去的。然而,如果我們這一代年輕人開始改變,賦予新年傳統新的意義與面貌,這些新元素也是會傳承下去的。若真是如此,後世見到的傳統,面貌會與現在不太一樣。

2021年2月6日 星期六

鄭家純事件簡評

這裡嘗試回應一般受父權荼毒的人們針對鄭家純被非禮事件的說法:

1. 為什麼被非禮不當場揭發?

第一,驚慌失措,未能第一時間找到最合適的應對方法。當意料之外的不幸發生在你身上,不論是性騷擾還是搶劫還是電話詐騙,總是會不知所措,這是人的自然反應。

第二,當下仍在工作,擔心處理不當造成更大的影響,令自己蒙受更大的損失或傷害。

第三,就算不當場揭發,不代表之後不能揭發,更不代表施暴者無罪。

2. 為什麼不提告?

第一,受害者蒙受傷害,要怎麼處理對她最好,最有保障,那視乎受害者本身的情況而定。若受害者覺得提告不適合,她當然可以不提告。

第二,處理性騷擾事件有很多方式,有人選擇對簿公堂,有人選擇息事寧人,有人選擇動用私刑,有人選擇道德譴責。選哪一項,視乎受害者的需求而定。不提告,不代表不處理,更不代表嫌疑人沒有錯。

第三,針對性騷擾這類案件,目前的法律仍未能妥善保障受害者,更多時候是有利於嫌疑人。受害者沒有必要選擇一種對她不利的處理方式。由此也可見為什麼翁立友在記者會上要求對方提告還自己一個公道,因為這樣做對他最有利。

第四,我們不應該把還清白這件事的責任都推到鄭家純身上,翁立友也有舉證責任。倘若翁立友這麼想要討個公道和清白,大可提告鄭家純誹謗,既然他堅信自己清白,又為何不做呢?

再進一步,如果鄭家純不提告即是心虛,性騷擾事件子虛烏有,那麼,翁立友不提告是不是也是心虛,想掩飾自己性騷擾鄭家純的事實呢?

3. 鄭家純雙標。

第一,她想讓誰摸,那是她的事。難不成你老婆天天被你摸,就該讓全天下的男人隨便摸你老婆?想被誰摸這件事,莫說雙標,三標、五標、一百標又怎樣?身體是她的,她愛怎麼處置,你管得著嗎?

第二,就算鄭家純真的雙標,就算你認為她以前非常淫蕩,也不代表現在她不可以介意。

4. 若是否構成性騷擾的標準完全由當事人決定,那她們不就可以隨便以此陷害廣大的男性咯?

我只想反問:女性這麼做除了像鄭家純那樣被罵到飛起,被二度三度傷害外,有什麼好處?

5. 男性應該如何自處。

假設我們真的是無心之失,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道歉,承認自己的無知,承認自己被父權思維侵蝕,承諾反省和改過。

若真的認為自己被冤枉,大可與對方對質。最後雖然未必保證可以洗脫污名,但比起逃避,不去面對受害人的指控,這還是強得多。

說真的,我沒有任何辦法避免這個問題,寫到這裡,我自己也惴惴不安。但我知道,如果我們因此而對受害人更苛刻,把所有的性騷擾和性侵犯都先假定為炒作、陷害,那造成的傷害一定更大,令這些傷害被忽視,讓真兇逍遙法外,繼續作惡,最後導致更多女孩子和男孩子受傷害。

要找到出路,就免不了要爭論。這一切的前提是認真看待每一個受害人的證詞,檢驗它、讓受害人的證詞與嫌疑人的對碰。

除此之外,我認為都只會是原地踏步。

2021年1月28日 星期四

說粗話之所以有問題只是因為有人不想聽

講粗話有什麼問題?在回答這個問題前,首先要解決另一個問題:怎樣判別粗話?

這個問題其實很難回答,你去問在學校待了一輩子的華文老師,他們的答案你都能輕鬆反駁,更多時候,只是舉例論證。

他們會告訴你:屌、雞白、仆街、冚家鏟等是粗話,但你問為什麼,他們卻說不出個所以然。語文能力較好的華文老師可能可以把這些詞彙歸納出某些共同點:這些都與性器官有關,或者立意不良、粗俗云云。

然而,即便如此你也無法理解,為什麼與性器官有關就是粗話?什麼叫立意不良?何謂粗俗?

如果因為在說性器官就是粗話,就是不可取,那泌尿科醫生、婦產科醫生不是最該被譴責?還是,他們不說閪而說私處/陰道、他們不說爛蕉說生殖器/陰莖,所以可以接受?但是,這些詞彙與所謂的粗話意指相同,何以一者是粗話,另一者不是?

或者更多時候是他們認為這些話傳統上都立意不良,用來罵人,所以不可取。那麼,我罵人時稱人家為豬、狗、雞、蛇,以上這些詞彙是否也是粗話?罵人的方式何止千萬,要罵人不吐臟字也太簡單了,甚至不必罵,揭人傷疤、搬弄是非,表面上可以跟你和顏悅色,其實立心不良,這又怎麼判別呢?粗俗亦可同理反駁。

當我們把問題追問到底就會發現,其實,真正的判斷標準只有一個:他們不喜歡。

說到這裡就順便區分一下這與歧視言論的狀況。歧視是有很明確的標準和可以檢驗的論證的,即便存在爭議。比如為什麼一句話是歧視,那是因為那句話在強化著某種主張,而這種主張很可能會對人們帶來實質的不便甚至傷害。也因此,我們應該避免,應該盡量抑制。

但說性器官、立心不良和粗俗的詞彙又會帶來什麼實質的傷害?除了老師們和一些自詡斯文人耳朵不舒服外。

一般的理由會是:教壞小朋友,讓他們變粗俗。

但問題是,為什麼小朋友一定要變成你想要的樣子?粗俗的孩子、不禮貌的孩子、愛罵人的孩子,或許在生活上會遇到一些麻煩,只要心地善良,古道熱腸,不做壞事,又有什麼問題呢?何況,斯文有禮的孩子不見得就混得比較好。有多少孩子又因為不符合大人們的想像而折翼?有多少孩子因此而不被珍視?

說到底,何為粗話,沒有明確的、經得起理性推敲的判斷標準,只有未經檢驗、約定俗成的觀念,更多時候只是以個人的喜好為判準。傷害,也難以論證。要求人們不說粗話,我想不到合理的理由。而我,只能將這樣的要求判定為對言論自由不合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