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 星期四

邀魏家祥博士辯論死刑存廢之始末

2018年11月14日,我出席了隆雪華堂民權委員會與婦女組聯辦的有關廢死議題的座談會,大會請來了林志翰博士、覺誠法師、黃書琪議員與魏家祥博士作為主講人。

座談會反應熱烈、座無虛席,遲來的與會者甚至必須站立或坐在室外聆聽,可見廢死這件事關正義的公共議題備受重視。

越是重要的議題,討論越該仔細。然而,座談會上人人立場不同,甚至截然對立,也有的社會人士缺乏公共說理的訓練,參雜了不少立場情緒與先入為主之見,令討論失焦。直到座談會結束,大家對廢死議題依然一知半解,不得要領,此誠有負諸位主講人與主辦單位的一番苦心。

有鑑於此,我與昔日辯論隊隊友吳敏儀憑著一腔熱血,大膽邀約魏家祥博士進行一場有關廢死的辯論。一者令廢死議題的討論能夠在一個更合適的平台進行,二來欲實踐公民問政之理想。

除了讓朝野議員之間辯論,公民也應該被賦予權利參與政策制定的過程,拉近議員與公民、公民與政治和公民與公共政策的距離。理由是,議員是民選代表,理應回應公民的異見,而要令這樣異見發揮作用,不論是證明異見是錯誤的,還是鞏固議員原本的判斷為正確,都非得一個公開辯論不可。

朝野議員之間的辯論似乎已經涵蓋了上文提出的需求,但由於朝野議員各有政黨背景,辯論難免淪落至互揭老底互相指責的境況中,對了解議題毫無幫助。

辯論佔了我大學生涯的一大半,對我而言意義非凡。然而,如果辯論只是能令我想起大學時一些珍貴的回憶而沒其他的話,難說我為什麼一直堅持,即便明知畢業後參賽的機會渺茫。

辯論對於我的意義是:讓我學會公共說理,而說理又與人的公共生活有關。我國目前的公共說理素質低下,對於學辯論的我而言,我有責任去示範正確的說理與思考方式,更有義務去捍衛我經過反思後認可的價值,並努力在這些價值鋪墊的社會中生活。

當然,我也希望以行動告訴我的學生,知與行不可分開,要言行合一。我曾在教辯論的時候數次提出辯論的意義在於說理,也曾寫過文章提出應該改善我國政策辯論的機制。我想他們知道,我作為老師也在努力實踐所學,不是空口說閒話,所以我有資格教育並要求你。

至於為什麼選擇魏家祥博士而不是其他。我的立場是贊成廢死,與林志翰博士和黃書琪議員相同,剩下的兩位主講人中唯有魏家祥博士較接近反對廢死的一方。當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認為魏家祥博士的言論有許多似是而非的論述,非得與他辯論不能理清,以免誤導群眾。

這場辯論雖得到魏家祥博士首肯,但具體的細節依然尚未談妥。作此文以為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