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4日 星期四

巴必和捧起亞納特


近日在臉書上看到一段短片,片中有幾個人,西裝筆挺,半戴口罩,鼻子半露,像看著畢卡索的畫,有點抽象,心裏會不斷在問:為啥鼻子會長在口罩的外面?

我耐心看下去,只見各在屏幕一邊的兩個人,一高一低地對視著,努力地進行對話。這段對話好簡單,只是不斷重復著兩個單詞,就算是不諳馬來文的華社朋友也能輕易理解。

“巴必!”那人伸手指著屏幕右邊的人。

“捧起亞納特!”那人也伸手指著屏幕左邊的人。

兩人來回往復,好不熱鬧。藍視角的主要讀者是華社,我認為有必要翻譯兩個單詞的意思。巴必是罵人做豬,捧起亞納特是回罵對方叛徒,兩位手指指、口張張的,是馬來西亞某州議會議員。

在議會掀起罵戰,想必馬來西亞人已經司空見慣。國會尚且如此,州議會又有何值得驚異的呢?雖然慣看秋月春風,但馬來西亞公共說理的水平如此,卻難叫人一笑置之。

議員的作用是代替民眾在議會裏通過商討和辯論進行決策,理應是最嚴肅看待說理的地方。然而就在說理最重要的議會裏,議員竟屢屢犯下說理最不該有的錯誤:人身攻擊、標簽和謾罵。

之所以不該,一是價值上不可取,是一種失責、非理性和無修養的體現,更是對議會的褻瀆。人們用選票選你們出來、用稅收供養你們、建造議會廳,是為了讓你們好好地、認真地制定政策,通過辯論代替拳腳,以理性代替非理性來協調對立和尋找共識。短片中顯示的正與此背道而馳。

其二,策略上不可取。我不是說不能批評對方,但罵人的前提是有理。單純地作人身攻擊和標簽不僅無法體現出對方有多糟糕(就算對方真的很糟糕),首先就讓自己失去批評的立足點,把自己最醜陋的一面展現出來了,未見其利,先見其弊。而且,也沒考慮過對方如果真的接下你的攻擊,你會有多麽尷尬。比如當你罵人巴必,人家真的扮豬叫,你是該生氣還是該發笑呢?你罵人家叛徒,他neninenibubu你,你又能如何?就算真的給你罵到對方變豬,你除了宣泄一時之氣又有什麽得益?能推導出什麽有利於你、有害於對方的結論?

最後,只從呈現出來的效果看也不好。我很納悶為什麽他們會認為用巴必和捧起亞納特,甚至是粵語三、四、五、七字經對對方的傷害是最大的。更廢的是,兩人對罵還異常單調,只各自重復一個單詞。連罵架都不用點心,想給你們說點好話都說不出口。

你問怎樣罵才叫用心?說了那麽多不該在議會裏謾罵,居然只關心怎樣用心地罵人。

講那麽多又有何用?這批人還不是照樣屍位素餐。我想,這至少有著人民當老板的象征意義,多多少少問責一下,總好過臺面上只有他們在放肆。

人民老板:你掂解可以做得咁差?

一些歪鼻:其實我可以做得差啲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