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家祥又又又向林冠英下戰書,邀約他進行議會外辯論。雖然林冠英當場就答應接戰,但熟知大馬國會議員相互邀約進行議會外辯論的歷史的讀者,應該會認為這場議會外辯論不太可能成事。
據我統計,魏家祥在2018至2021年間,共4次邀約林冠英進行議會外辯論。除了今年9月30日邀約林冠英針對沿海貿易政策(dasar kabotaj)進行辯論外,其餘3次分別為2018年3月、2019年8月兩次挑戰林冠英辯論檳城海底隧道計劃,以及2019年11月挑戰林冠英辯論拉曼撥款課題。
排除2021年9月這最新一次的邀約,之前3次都沒有促成雙方進行議會外辯論。以過去的記錄來看,林冠英接受魏家祥議會外辯論的機率為零。
最近的一次邀約,林冠英雖然當場答應,近幾日新聞也報導他表示已準備好進行辯論,但考慮到此前3次的邀約林冠英沒有明確地拒絕,還不時回嗆魏家祥沒有展現出足夠的辯論意願,或調侃魏家祥沒有滿足條件云云,一陣子後都不了了之。因此,不排除這次的應戰也有可能像過去3次那樣,以各種滑稽的原因告吹。
比如在2018年3月的那次邀約,林冠英就以“根據政治禮儀,公開辯論必須雙方身份平等才能進行”為由拒絕魏家祥的邀約,然後轉向挑戰時任馬華總會長廖中萊。林冠英所謂的政治禮儀是什麼無從考證,不排除是他的發明。然而,兩位同是人民公僕的林冠英和魏家祥居然出現身份不平等的現象,恐怕也只是林冠英,乃至於政治精英自視甚高的傲氣而已。
雖然以過去的記錄看,魏家祥和林冠英的議會外辯論不太可能成事,但機率應該不至於為零。2012年2月,林冠英就曾與蔡細歷辯論。無論如何,這並未改變成事的可能性極低的結論。
即便魏家祥和林冠英兩人真的進行議會外辯論,狠狠地打臉我這個假預言家,該辯論也可能毫無意義。
流程和規則之必要
魏家祥進行邀約時說:“1小時內,什麼課題都可以!”倘若議會外辯論真如他所提議的模式進行,就會毫無意義。
辯論的基本形式必須有明確的流程和規則,以及明確的主題和對立的立場。所謂的流程和規則是指,辯手在特定的時間裡可以或需要做什麼。
比如,在一場1小時的辯論裡,雙方各有30分鐘,而這30分鐘又進一步劃分為10分鐘開篇陳詞、5分鐘質詢答辯、5分鐘對辯以及10分鐘總結陳詞等4個回合。
這些流程和規則可以因應不同的辯論性質而進行調整和設計,可寬鬆可嚴謹,但決不能沒有。流程和規則是保障雙方討論有序進行的必要條件,不僅有利於辯手組織自己的主張和更有條理地呈現,也幫助聽眾接收辯論中的訊息,因為他們可以從流程和規則中事先了解,可以預期有什麼內容出現。比如,開篇陳詞時,聽眾可以預期雙方會把自己的主張完整呈現,質詢時則可能會看出雙方主張的一些邏輯和內容上的錯誤。最重要的是,辯論的主持人可以利用流程和規則約束雙方辯手,以免在辯論白熱化,出現互相干擾、打斷、無意義的攻擊、叫囂時,無人能夠提出強有力的理由制止。
沒有流程和規則的辯論,就有可能出現上段提及的亂象,令辯論變得毫無意義,甚至因此而消耗選民的注意力,浪費公共資源和輿論空間。
明確主題之必要
魏家祥這次挑戰林冠英,主要是因為兩人在沿海貿易政策議題上出現重大分歧。然而,魏家祥邀約時卻說“辯論什麼課題都可以”,可見他沒有意識到,框定明確的主題的重要性。
辯論與吹水閒聊最大的差別在於,辯論是以找到特定課題裡兩種截然不同的選擇中較好的一個為目的,閒聊、吹水、謾罵考慮的則是個人的感受和愉悅。
由於辯論的目的是找到“好”(good)或“對”(right),它所需要的態度和方法與一般的閒聊不同,往往比後者更認真和嚴肅,也需要動用更多的理性和思辨能力。唯有通過理性和思辨的檢驗,人才有辦法判斷何為“好”或“對”。
辯論的性質決定了它對論證的要求高於一般的交談,因此,辯論會盡可能撇除各種干擾和雜音,比如謾罵、人身攻擊、粗言穢語等沒有論證價值的言論。
其中,討論的失焦和離題也是對聽眾探討好和對的干擾,設計辯題時需要盡力避免。試想,當林冠英質問魏家祥有關沿海貿易政策的問題時,魏家祥卻扯去拉曼撥款的問題,這樣的討論就會對聽眾造成混亂,而辯手也可以不必正面應對對方的質問,不必回答關鍵問題,討論難以深入。其結果就是,辯論並未幫助大眾更好地理解課題,遑論做出更合理的判斷。
因此,一場辯論是不能“什麼課題都可以”的。倘若魏家祥希望與林冠英的辯論有意義,就必須放棄畢其功於一役、一次過把過去被拒絕的幽怨宣洩出來的想法。兩位來日方長,這次就先集中辯論沿海貿易政策,其他的課題則留待後來吧。
結語
說了那麼多,重點在提醒兩位人民公僕,議會外辯論不是毫無成本的。你們領著優沃的薪資,享受著特權,凡事應以國民的利益為先,個人恩怨和意氣為後。要進行議會外辯論,就請認真和專業地進行,否則,就不要動不動邀約辯論,或者明明不想與對方辯論,卻不明確拒絕,等到媒體報導幾天,熱度退卻後就不了了之。兩位固然因此收穫了曝光率,可是卻浪費了公共資源。
同時,也希望大家理解,辯論不是口舌之爭,而是有意義的討論,是公共說理的重要工具。學習辯論也不僅僅是參加競技比賽,或者上綜藝節目那麼簡單,而是培養公民在民主社會裡有效議政的能力。
我國說理文化,無論議會內外,都不理想,辯論教育是民間其中一項糾正歪風的努力。兩位議員對待辯論的態度和表現與民間的努力背道而馳,令人們對辯論產生錯誤的理解,還望兩位認真反省,真誠改正。
刊於:≪當今大馬≫讀者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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