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6日 星期六

鄭家純事件簡評

這裡嘗試回應一般受父權荼毒的人們針對鄭家純被非禮事件的說法:

1. 為什麼被非禮不當場揭發?

第一,驚慌失措,未能第一時間找到最合適的應對方法。當意料之外的不幸發生在你身上,不論是性騷擾還是搶劫還是電話詐騙,總是會不知所措,這是人的自然反應。

第二,當下仍在工作,擔心處理不當造成更大的影響,令自己蒙受更大的損失或傷害。

第三,就算不當場揭發,不代表之後不能揭發,更不代表施暴者無罪。

2. 為什麼不提告?

第一,受害者蒙受傷害,要怎麼處理對她最好,最有保障,那視乎受害者本身的情況而定。若受害者覺得提告不適合,她當然可以不提告。

第二,處理性騷擾事件有很多方式,有人選擇對簿公堂,有人選擇息事寧人,有人選擇動用私刑,有人選擇道德譴責。選哪一項,視乎受害者的需求而定。不提告,不代表不處理,更不代表嫌疑人沒有錯。

第三,針對性騷擾這類案件,目前的法律仍未能妥善保障受害者,更多時候是有利於嫌疑人。受害者沒有必要選擇一種對她不利的處理方式。由此也可見為什麼翁立友在記者會上要求對方提告還自己一個公道,因為這樣做對他最有利。

第四,我們不應該把還清白這件事的責任都推到鄭家純身上,翁立友也有舉證責任。倘若翁立友這麼想要討個公道和清白,大可提告鄭家純誹謗,既然他堅信自己清白,又為何不做呢?

再進一步,如果鄭家純不提告即是心虛,性騷擾事件子虛烏有,那麼,翁立友不提告是不是也是心虛,想掩飾自己性騷擾鄭家純的事實呢?

3. 鄭家純雙標。

第一,她想讓誰摸,那是她的事。難不成你老婆天天被你摸,就該讓全天下的男人隨便摸你老婆?想被誰摸這件事,莫說雙標,三標、五標、一百標又怎樣?身體是她的,她愛怎麼處置,你管得著嗎?

第二,就算鄭家純真的雙標,就算你認為她以前非常淫蕩,也不代表現在她不可以介意。

4. 若是否構成性騷擾的標準完全由當事人決定,那她們不就可以隨便以此陷害廣大的男性咯?

我只想反問:女性這麼做除了像鄭家純那樣被罵到飛起,被二度三度傷害外,有什麼好處?

5. 男性應該如何自處。

假設我們真的是無心之失,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道歉,承認自己的無知,承認自己被父權思維侵蝕,承諾反省和改過。

若真的認為自己被冤枉,大可與對方對質。最後雖然未必保證可以洗脫污名,但比起逃避,不去面對受害人的指控,這還是強得多。

說真的,我沒有任何辦法避免這個問題,寫到這裡,我自己也惴惴不安。但我知道,如果我們因此而對受害人更苛刻,把所有的性騷擾和性侵犯都先假定為炒作、陷害,那造成的傷害一定更大,令這些傷害被忽視,讓真兇逍遙法外,繼續作惡,最後導致更多女孩子和男孩子受傷害。

要找到出路,就免不了要爭論。這一切的前提是認真看待每一個受害人的證詞,檢驗它、讓受害人的證詞與嫌疑人的對碰。

除此之外,我認為都只會是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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